疫苗之殇谁之过
近日,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.7亿元非法疫苗案的消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。据警方介绍,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母女俩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和物流快递,实现了疫苗的“自由买卖”。这种“疫苗”虽为正规厂家生产,但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冷链存储运输和保存,可致接种者终生残疾或死亡。
疫苗是一类特殊的生物制品。作为生物制品,疫苗对温度有很强的敏感性,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它们产生影响。从疫苗生产出厂到接种,其中要经历多个流通、运输和储存的环节,为了保证疫苗的稳定性和抗原性,全程的冷链就格外重要。冷链是保证疫苗质量的关键。如果未进行冷链保存和运输,疫苗就会失效,人体就会毫无防备地暴露在一些传染性病毒之中,增加罹患疾病的风险,更甚者致人死亡。
曾任药剂师的庞某某在明令禁止之下,拉上医学科班出身的女儿一道恣意妄为,利欲熏心的母女令人痛恨。但涉案中或致人死亡的“问题疫苗”能够在这么长时间内广泛流入市场,暴露的不只是这对母女的无良,监管部门的失职同样难辞其咎。疫苗从批发、流通到接种,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到位,问题疫苗就会被挡在市场之外,这对母女又怎么能进行长达5年的非法交易?国家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有严格监管规定。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中就明确规定,从事疫苗经营活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审批,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、专业冷藏设备和规范的管理制度。疫苗生产企业、政府机构、疫苗接种单位、疾控中心、药监部门在疫苗安全中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。但在这一案件中,这些规定都沦为了一纸空文。其中是否存在监管部门和违法者的黑色利益链,值得追究。
从媒体的报道中,得知庞某某曾有非法经营疫苗犯罪“前科”。 47岁的庞某某原是山东省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医生,在该市牡丹区经营防疫门诊。2009年,庞某某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,仅其一个人就涉及489万元,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,并处罚金50万元。原来犯罪嫌疑人已经劣迹斑斑,之前涉案48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。按照法律规定,缓刑犯的日常活动应当置于检察机关的监控之下,但庞某某母女在缓刑期间“重操旧业”,且将非法经营疫苗的生意做得更大更猖狂,虽为缓刑,实际却如漏网之鱼依然逍遥法外,继续干着大肆违法的勾当,这不禁让人怀疑司法监管、社区矫正的实效。
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加强基层疫苗流通监管,防范药品流通环节风险。少数监管机构对此置若罔闻,任由一对母女在违法道路上愈滑愈远、为害更甚,直到警方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项行动中才得以发现,让人痛恨的同时也让人唏嘘。目前,庞某某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济南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,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但其暴露的药品行业问题令人警醒。
□陈维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