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:用法律传递亲情
担心子女为争夺房产同室操戈、担心不稳定的婚姻让子女受伤害、担心子女不孝顺…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,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再避讳生死的话题,主动订立遗嘱,想用自己眼下能把握的确定性,去应对未来的变数。遗嘱,作为法与情的融合剂,折射着家庭关系从人情向法治的转变。
现场:遗嘱服务供不应求
北京市西交民巷73号,一个不大的门脸前一大早就聚集了一群老年人,这里是中华遗嘱库第一登记处。每天都有很多老年人来办理遗嘱登记业务。
狭小的空间被分隔成不同的功能区,李先生和几个老人安静地坐在长椅上等候。他的老伴正在和工作人员详谈。“以前以为俩人写一张遗嘱就得了,后来咨询了律师,才知道得各人申报各人的财产,各自写各自的遗嘱,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纠纷。”老两口有两个子女,他们想把房子留给经济状况差一些的儿子,把钱多给女儿留一些。担心子女们知道之后起争执,立遗嘱的事,老两口打算对他们“保密”。
中华遗嘱库专门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遗嘱咨询、登记和保管等服务,运营两年半来,京津两地已有5.5万人进行了登记。目前,报名的老人排队到一年之后才能正式办理业务。
位于北京市北四环惠新北里的爱传承养老服务中心,也是一家开展遗嘱订立服务的专业机构,这里的情况同样“火热”。该中心今年10月18日启动了“i嘱托——万名老人免费遗嘱订立行动”,一个月来,领取免费服务卡的老人达4600余人。80岁的穆先生因为近日遇到的一个难题而来这里咨询。老伴不久前去世,他计划将写有老伴名字的房产证更换成自己的名字,但是到公证处一打听却犯了难,他还得提交老伴父母的死亡证明,因为老伴父母也是法定继承人。“如果他们活着,现在得100多岁。他们几十年前就在山西老家过世了,死亡证明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。”在咨询专业律师后,他才得知,如果老伴生前订立了遗嘱,并在遗嘱中指定穆先生为财产的唯一继承人,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难题了。
据了解,专业的遗嘱订立机构都有一整套非常周密的登记流程,包括精神评估、全程录像、电子扫描、采取银行级保管方式等,就连书写工具也是防水、防褪色的专业纸笔,以防范任何一个环节有可能引发争议的漏洞。
误区:立不立遗嘱无所谓
爱传承养老服务中心的律师们发现,前来咨询及办理业务的老年人基本都属于“刚需族”,要么是邻里亲朋中发生了遗产纠纷,要么是家庭成员之间已经出现矛盾。
专业遗嘱订立机构内部场面“火热”,而走上街头,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,多数受访老年人对待立遗嘱都持“无所谓”的态度。“我孩子是独生子女,不涉及争财产的事。”“我家庭关系非常和谐,子女们挣得多,不会惦记我们的房子和财产。”还有一位刚过60岁的男士表示自己“身体很好,现在就立遗嘱早了点”。而在法律界人士看来,这些都反映出老人们对立遗嘱的误解。
在一次向社区老人开展普法讲座时,一位老人向爱传承养老服务中心的讲师付天琦诉苦:女婿跟女儿闹离婚时居然提出分割自己的房产,原因是老伴去世时没有立遗嘱,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,女儿可以继承1/4的房产,而这部分房产恰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“这样的要求虽不合情却合法。”付天琦说,遗嘱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派不上用场,但如果关键时刻没有遗嘱,会给亲人子女造成无穷无尽的纷争,作为调和情与法矛盾的工具,遗嘱能起到“以防万一”的作用。
中华遗嘱库负责人陈凯是一位长期研究继承法的律师。他认为,立遗嘱要趁早,别老了病了才想到。“死亡是人一生最大的风险,立遗嘱就像买保险,是对亲人关爱的传递与延续。”
隐患:不规范遗嘱生纠纷
专家介绍,当前,涉及遗产继承遗嘱方面的纠纷主要集中于多人继承遗产的遗嘱、未公证遗嘱、书面遗嘱、口头遗嘱、法定继承人主张遗嘱无效等等。因而,订立遗嘱时首先要注意确定遗产范围,其次要注意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,并且注意遗嘱的完整性。
爱传承养老服务中心的律师发现,绝大多数老人的自书遗嘱都存在措辞不准、含混不清的问题。“比如有的老人在遗嘱中写着‘我的房产给某某’,‘给’在法律中意味着‘赠与’,更严谨的说法应当是‘由某某继承’。”有的老人在遗嘱中用了很大的篇幅阐述财产分割的理由,而在具体的分割安排上却交代得非常隐晦。还有的老人眼花手抖,以为在打印遗嘱上签个字就可以了,但是在司法实践中,打印出来的遗嘱即使签名盖章也时常不被认可。另外,如果见证人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,遗嘱没有签名或签署日期等也可能导致无效。“法律对遗嘱的规定比较很严格,遗嘱不规范,就会导致老人意愿无法有效实施。”
在实际的庭审案例中,不少老人生前立下了多份遗嘱,子女们人手一份。这很可能是老人生前摆平纷争的无奈之举,却为日后的遗产分割埋下了更大的隐患。
期待:从以情治家到以法治家
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,老年人手中的财富不断增值。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房价的飞涨,老人的房产往往成为儿女争相“觊觎”的对象。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的数据显示,近年来涉及财产继承的遗嘱案件数量逐年上升,其中大部分都与房产有关。
爱传承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说,目前老年群体的法律知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欠缺。他认为,时代进步,老年人的观念也要转变,遗嘱不仅是一项权利,更是一份责任。“老年人有责任在生前处理好身后之事。家庭的和谐不单单要靠情感的维系,更要用智慧、用法律来保障家庭的和谐。”
“父母的遗产自古就是儿女的!”“我养了老人,就该得到遗产!”“手心手背都是肉,为什么给他不给我?”大量遗嘱纠纷中,质疑合法遗嘱的理由常常听起来“合情合理”。陈凯说,传统观念认为父母的遗产天经地义归子女所有,很多父母在处理财产时几乎没有别的选择。子女很多时候又把赡养和获得财产等同起来,认为赡养了就必须得到财产,或得不到财产就不赡养,忽视了赡养是子女对老人应尽的法定义务。陈凯表示,对遗嘱的各种争议,表面上看是情与法的冲突,实际上是法制现代化过程中寻找共识的过程,只不过这个过程会很漫长。
陈凯希望,总有一天,“遗产给你是情分,不给是本分”“你成年了,自己养活自己吧”这样的话,也能出自中国父母之口;而子女,能出于平等和尊重,不再紧盯父母的遗产,而是更关心他们生前的快乐安康。